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发挥行业自律,促进全省污染治理工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我会章程规定,经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二届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安徽省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见附件)等五项管理办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有的《安徽省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办法》 等五项管理办法同时予以废止。请有意申请上述能力评价的单位与我会技术部联系。
联系人: 刘 莹 电 话:13905511800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栋19楼
邮政编码:23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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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 件:
1.《安徽省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
2.《安徽省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申请表》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