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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运行形势分析报告 ③ | 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3-08-01 09:13来源:点击率:

  三、政策建议

  从党的二十大到全国两会,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支持环保产业发展长期向好的政策面没有发生变化。今年作为“十四五”的第三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大项目的建设力度还将加大。按惯例每个五年规划,前1-2年一般是政策制定、出台的时间,到了第三年则往往是方案开始实施,大项目陆续开始落地的时候。管网、噪声、县级垃圾焚烧、存量填埋设施治理、水域保洁……安徽省内也出台多重政策,持续引导深化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十四五”以来,省政府、生态环境厅等多个部门先后发布《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安徽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等,对安徽省生活垃圾焚烧、分类以及污水处理及资源化等领域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划目标和项目清单。“十四五”时期,安徽省城镇环卫设施建设规划投资约166.4亿元。其中焚烧新建、续建与改造投资约114.6亿元,餐厨处理设施新建与续建投资约21.8亿元,存量垃圾设施投资约30亿元。现阶段基础民生设施的刚性需求,为我省环保产业发展锦上添花,机遇难得。

  疫情烟消云散,赶着政策回暖、企业复苏的春风,对于环保企业和环保人来说,环保产业领域这片广阔天地依旧大有可为。对于2023年下半年的市场走向,我们有如下判断建议锚定发力:

  1、县域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大有可为

  5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水平和基础公共服务、产业配套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发挥县城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早在2023年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使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化,就需要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则会对环保建设产生巨大的需求。目前甘肃、青海、陕西、江苏、山东等省分别都出台了相应政策,并明确落地实施路径,全国其它省市也正陆续推进。

  2、向全面绿色转型的“新环保”系统服务商转型

  随着“双碳”战略由制度设计转入全面落地落实,生态环保产业要由末端治理向全领域绿色化改造延伸。我国的能源禀赋决定了二氧化碳排放与大气污染物同根同源,随着末端污染治理的潜力逐步收窄,生态环保企业需要加快拓宽业务范畴和服务形态,向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系统服务商转型,充分发挥支撑二氧化碳减排和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基础作用。因此企业首先要实现“新环保”的升级,需要从过去的单因子控制向协同控制转变,即在治理某一类环境问题时,同时统筹考虑其他相关的环境问题,实现多污染物、多领域、多主体的综合防治,提高环境治理的效率和效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绿色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如在开展污水处理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再生水利用、余热回收利用;在土壤治理领域,要在修复土壤生态的同时,恢复土壤碳库容量,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在垃圾处置方面,也可探索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余热发电供热、生物质制氢等一体化推进。其次企业要从常规污染物控制向特殊污染物控制转变。

  3、《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释放重大机遇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近日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将水生态保护和恢复作为工作重点,继续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落实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重点任务。《规划》开启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新征程,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通过构建美丽河湖建设指标体系,严格河湖流域重要生态空间管控,指导地方有针对性地实施水环境治理、生态缓冲带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品质,推动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规划》还鼓励各地试点先行,在城乡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4、新污染物治理增量市场下沉到县一级

  今年新污染物首次在“两会”政府报告中出现,伴随相关政策文件出台,新污染物治理在“十四五”期间作为环境领域增量市场,新污染监测检测、治理需求旺盛。

  2023年3月以来,地方性新污染物治理方案出台进度不断加快。除广东、吉林、湖北、重庆、安徽、北京、辽宁等省一级之外,张家口、唐山、娄底、长治、绵阳等地市亦印发了相关文件,并延伸至扶余等县级城市。年初,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清单包含14类重点管控的污染物,已经从3月1日起正式生效。

  有需求就有市场。我们建议企业在此新兴领域发力方向包括:(1)注重疑似靶向/非靶向分析方法的设计开发,加强新污染物研究和技术创新;(2)融合领域云、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开发大规模新污染物的毒性测试和优先化筛选体系,形成常态化监测网络,从源头减少排放;(3)建立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平台,推动学术界、产业界、政府和用户之间的合作。

  综上,我们建议亟待出台政策组合拳为产业系统“疗伤恢复元气”。首先亟待加大资金投入、财税扶持。我省中小型环保企业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建议政府部门以减免部分税收或返还让利等方式,让中小型环保企业注血赋能、加速起跑,把三年的损失夺回来。当下由于地方财政吃紧,许多企业承接的项目为政府项目资金回笼慢,而企业在贷款融资面临可供抵押物品少,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在融资担保方面更倾向于大型企业和国企央企,导致中小微屡屡出现融资困难。建议省市区(县)要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政府部门要及时支付企业竣工项目款项,激励金融机构偏向中小企业融资。建议给予优质中小型企业申请免息贷款、增加战新贷和创新贷额度,简化贷款流程,并对产品与运维服务环保认证费用总额按比例给予补贴。即给本省企业提供更多的项目应用场景,尤其是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项目,在“同质同价”前提下,优先选用本省企业,缓解企业生存压力,切实提高企业在省内、国内市场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同时参照江苏、江西等省市做法,在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政策贷款、科研项目等方面,对重点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扶持,对营收和利润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重大特别奖励。尤其是农村污水属于重投资和运营型项目,本地龙头企业在运营管理上有地域优势,建议重视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展,特别是在工程项目准入与融资方面,制定政策向本地龙头企业倾斜;鼓励本地中小企业给龙头企业做配套,对龙头企业采购本地的产品和服务给予支持。各级政府应不折不扣落实刚刚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各项惠企政策,让广大民营企业轻装上阵,赋能注血切实发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生力军作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