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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06 08:43来源:点击率:

  2022年5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明确三个重要时间节点:

  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对此,《意见》还指出了六大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

  (一)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二)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鼓励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供热。支持北方采暖地区开展既有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房节能改造,促进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三)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对低碳零碳负碳、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地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以及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四)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城乡垃圾和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

  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地膜回收利用。

  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五)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

  支持提升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碳汇能力。

  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天然林,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支持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强化湿地保护修复。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支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六)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

  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作用,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加强碳排放监测和计量体系建设。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统一监督管理,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管理,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适时引入有偿分配。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培育交易市场。

  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