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生态环境行业自律,推动环境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环协〔2023〕47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我会审核并公示,现将最终评价结果予以发布。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