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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02-16 09:27来源: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深化与发展,对保护涵养水源、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作用。为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2023年2月8日,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

  

  主要目标

  用5年时间,全国形成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格局。其中,东部地区以村庄或城镇周边水系和水源地为重点,整体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西部地区以自然资源禀赋条件较好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为重点,建成一批示范作用明显的生态清洁小流域。用10~15年时间,全国适宜区域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后的小流域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流域水系通畅洁净,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水土资源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相适配,乡村特色产业得到培育和发展,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目标基本实现。


  重点任务

  实施治山保水,守护绿水青山。在人类活动较少、林草植被较好的区域,以封育保护为主,依靠自然恢复防治水土流失。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林草植被稀疏的区域,因地制宜采取封禁、补植补种以及截、蓄、排等坡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在农林牧等生产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实施保护性耕作、地埂植物带、农田防护林建设等配套措施。加强坡耕地、侵蚀沟、崩岗等水土流失重点地块综合治理。开展退化林修复,提高山地林分质量,加强林下水土流失防治,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实施治河疏水,实现河畅景美。围绕保护修复流域河湖水生态系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河道、沟道、塘坝等水系综合整治。有条件的地方紧密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湖管护以及生物过滤带、河岸绿化等。推广生态高效水生植物,提升河湖及其周边生物多样性,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打造安全畅通的河湖水系和亲水宜人的水美景观。

  统筹治污洁水,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流域内水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乡村绿化美化。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广测土配方配肥等科学施肥技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在农田毗邻水库和河流的地方,建设植物缓冲带,通过吸收转化,有效减少氮、磷等营养物质进入水体。开展村庄荒地、裸地、“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美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尽量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植被建设。不搞大拆大建,保留乡土气息,建设美丽宜居村落。

  推进以水兴业,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等优势条件,实施“小流域+”,因地制宜打造水源保护型、生态旅游型、绿色产业型、和谐宜居型、休闲康养型等特色小流域产业综合体。推动水土流失治理与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发展乡村产业有机结合,提供更多更优蕴含水土保持功能的生态产品,拓宽乡村增收渠道。推广经济高效型水土保持植物,支持有条件地区发展规模化水土保持经济植物种植与加工。科学合理布设雨水集蓄利用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增加抗旱补灌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