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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21-05-31 09:24来源:点击率:

  为巩固2020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安徽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强调,以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涉水、气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为重点,认真摸排、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对重点案件开展专案经营或实施联合挂牌督办,严惩一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监测数据造假违法犯罪,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进一步遏制此类案件多发势头。

  《方案》明确两项工作重点,一是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方案》指出,一要拓宽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注重源头管控,突出检查重点,重视线索核实。二要加大力度,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坚持深挖扩线,积极借助外力,消除风险隐患,启动损害赔偿。三要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办案水平,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调查工作机制,建立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工作机制,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和查办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业化团队。

  《方案》要求,时间安排从2021年5月到9月,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行政区域内办理的涉废矿物油、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情况报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0月1日前,将总体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并抄送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三部门将对查办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有力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