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认证例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10:46来源:点击率:

中环协认〔2022〕6号


各获证企业:

  为保障认证结果的持续有效,根据《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GB/T27065-2015)、《认证后监督程序》(CCAEPI-CX-214-2021)的规定,我中心将开展2022年度获证企业例行监督检查。例行监督检查结果影响证书有效性,拒绝接受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监督活动我中心将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望各获证企业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方式

  2022年度例行监督检查采用企业符合性声明、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证书有效期内的所有获证企业均需要报送企业符合性声明;由我中心抽取部分获证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实施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企业符合性声明报送工作请于2022年5月30日之前完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我中心将单独通知。

  三、企业符合性声明实施方式

  请各获证企业将报送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送材料如下:

  1、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企业符合性声明(见附件1)、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自查报告(见附件2)及证明材料、获证企业营业执照、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证书、生产厂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2、绿色之星产品认证:企业符合性声明(见附件1)、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自查报告(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获证企业营业执照、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证书、生产厂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3、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认证:企业符合性声明(见附件1)、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认证自查报告(见附件4)及证明材料、获证企业营业执照。

  4、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企业符合性声明(见附件1)、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自查报告(见附件5)及证明材料、获证企业营业执照。

  四、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认证、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

  李 楠,电 话:010-51555051

  邮 箱:ccaepi-cp@caepi.org.cn

  绿色之星产品认证:

  张永涛,电 话:13810073132

  邮 箱:ccaepi-ls@caepi.org.cn

  附件:

  1.企业符合性声明

  2.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自查报告

  3.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自查报告

  4.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认证自查报告

  5.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自查报告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2022年3月11日



查阅下载相关附件请登陆中环协官网“通知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