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设施工领域环境信用体系的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建设施工领域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环产促〔2021〕3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我会初审及综合评价后,评价结果已于2021年11月23-29日在本会官网(www.ahepi.org)进行公示,现将最终评价结果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建设施工领域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