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及《安徽省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皖环协〔2022〕52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我会初审、专家现场考评及综合评价后,现对该批拟获证企业(见附件)在我会网站(www.ahepi.org)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5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 莹 电 话:0551-62822367
邮 箱:541810224@qq.com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4年4月28日
附 件:
序号 | 评价类别 | 评价等级 | 单位名称 | 公示期 |
1 | 专项设计、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 | 甲级 | 黄山新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24.4.28—2024.5.7 |
2 | 专项设计、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 | 临时 | 安徽维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4.28—2024.5.7 |
|
|
|
|
|